我省贯彻落实《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
据河南工人日报讯(记者 陈微娴)1月29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人社部门网站和公众号等,大力宣传《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切实提高《规定》的知晓度和熟悉度,提高全系统、全行业贯彻落实《规定》的能力和水平。
《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网络招聘服务领域第一部部门规章。《通知》明确,要规范服务范围。对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其服务范围中注明“开展网络招聘服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本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并及时更新专门台账,可结合2020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积极稳妥地完成本地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证换发工作,许可证载明的服务范围为“职业中介活动(开展网络招聘服务)”。《规定》正式施行后,新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其许可证载明的服务范围应参照以上执行。
《通知》还提出,要明确服务规范。我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在其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对网络招聘服务用户信息保护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自查,记录自查情况,及时消除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以网络招聘服务平台方式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招聘信息、服务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招聘信息、服务信息保存时间自服务完成之日起不少于3年。
同时,要加强监督管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网络招聘服务诚信体系建设、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公示等途径和方式,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网络招聘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的情况。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提高对网络招聘服务的监管时效和能力。畅通对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举报投诉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有关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