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伤保险“先康复后鉴定”试点工作正式实施
河南工人日报讯(记者陈微娴)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全省工伤保险“先康复后鉴定”试点工作日前正式实施,平顶山市被定为唯一试点市。
工伤康复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内容和环节,目的是通过康复手段,促进工伤职工恢复和改善其生活自理能力、职业劳动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更好地重返工作岗位、回归社会,增强工伤职工的幸福感、自信感、归属感。在实际工作中,重工伤补偿、轻工伤康复这种现象在政府人社部门、工伤职工本人双方都有存在。为了更好地把工伤康复工作真正地做好,省人社厅决定在平顶山市开展工伤职工“先康复后鉴定”试点。
据悉,作为全省唯一的试点市,依据国家政策及省人社厅的意见,平顶山市人社局日前起草了《平顶山市工伤职工康复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职工发生伤害事故经工伤行政部门依法确认为工伤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时,一并发放《平顶山市工伤康复申请表》。根据《办法》规定,工伤职工到市工伤康复协议机构进行康复评价,经工伤康复责任医师评价需要康复治疗的,可先行入院康复。经工伤康复责任医师评价不需要康复,工伤职工认为应予康复的情形,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可以向工伤康复办公室提出工伤康复申请,工伤康复办公室应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平顶山市人社局还将积极探索完善相关制度,不断优化操作流程,形成工伤保险行政、经办和医疗机构之间有效衔接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交流学习,总结经验做法,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